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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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账户在长沙市;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二)保险合同到期退费协议如何规定的
保险合同到期退费协议的规定是:
1、返本型保险在保险到期后,通常是可以拿回本金的,实际获得的保障仅仅是通过这笔保费的利息来支付成本的;
2、消费型保险在到期后往往是拿不回本金的,因为这类保险的保费很低。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三)公务员休假制度如何规定
公务员休假制度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房屋质量保证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质量保证年限的规定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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