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的规定是什么,转供电企业收取电费的法律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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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供电的规定是什么,转供电企业收取电费的法律问题分析
2、转供电企业收取电费的法律问题分析
转供电作为一种特殊的供电方式长期存在于日常工作、生活中,目前,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均可能存在转供电的现象。由于转供电企业需要自行投资并承担电力设施建设、运维等相关费用,电费标准却只能按照终端用户价格执行,导致部分转供电企业随意向用户加价收取电费,包括高于政府定价收费、截留电费降价红利、变相收费等,这些行为均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
一、 什么是转供电
转供电指因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等原因,电网企业难以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电的行为。转供电企业通常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其通过直接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电费,并根据在终端用户处设立的分表,按期向终端用户代为收取电费。为了杜绝转供电环节中不合理的加价现象,有效传递和落实国家降低电价的措施,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对转供电环节中涉及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二、 转供电企业收取电费的法律法规
目前,电价属于政府定价的范畴。在立法上,我国明文禁止任何单位违法加收电费,这也意味着,转供电企业不得在政府定价之外违法加收电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简称“《电力法》”)规定如下:第35条:“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第43条:“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44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如转供电企业违规收费,将可能被处以警告、返还违法所得、最高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费用的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如下:
《电力法》第66条:“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简称“《价格法》”)第39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因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的情况层出不穷,国家部委及各地政府部门亦出台相关政策,严令禁止转供电环节的加价行为。其中,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1491号)、陕西省物价局发布的《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84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9〕548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对转供电企业的收费上限和形式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包括:(1)转供电主体不得随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加收其他费用;(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量或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任何费用;(3)省内相关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电价调整政策红利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
三、 转供电企业违法收费的常见情形
长期以来,由于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的市场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导致转供电过程中的违规操作频繁出现,终端用户被动接受了种种不合法、不合理的加价行为。转供电环节中常见的违法收费行为,主要包括转供电企业高于政府定价收费、截留电费降价红利、变相加收电费。
(一)高于政府定价收费
如前文提到,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对于转供电企业,若其收取的电费高于政府定价,属于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计收费用,违反了《电力法》《价格法》等规定。
(二)截留电费降价红利
近年来,我国多次发布电价降费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区终端用户的电价却存在着明降暗升的情况,该行为属于擅自截留国家降价红利,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了《电力法》《价格法》等规定。
(三)变相加收电费
现实中,部分转供电企业巧立名目,擅自制定收费标准、以不同名义向商户变相加收电费,包括“设备维护费”“日常运行费”“用电损耗费”等,违法牟取利益,该行为属于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变相加收电费,违反了《电力法》《价格法》等规定。
四、 如何维权
(一)向行政机关举报
根据《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和《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由转供电企业退还多收取得电费,并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集好相关票据,根据《电力法》的规定,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转供电企业退回多收取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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